手机售后三包指购机日起7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购机。日起15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据证明,包换(同款机)。
购机日起12个月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厂家包免费保修。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折旧费计算自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1、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保修。
2、保修时限:机头保修时间为1年,附件的保修时间分别为:电池6个月,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1年,存储卡1年。(厂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3、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三包:超过包退、包换、保修时限的; 有人为损坏的(包括并不限于进水、受潮、跌落、挤压等);私自拆机的(在非厂家授权的维修站进行私拆私修的);使用不当配件造成损坏的(非原装等劣质配件造成的);无法提供、协议、保修卡等购买凭证的;非功能性故障的(一般厂家均不对外观问题承担保修,特殊情况厂家会另行通知)。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经营者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手机三包服务规则如下:
一、手机三包法律规定换货时间多久
手机在出售15天内,出现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销售者要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二、国家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三包”规定,消费者凭及三包凭证办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
折旧费计算自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手机的三包期限为7天无理由退货,15天换货,1年保修。其中,7天无理由退货是指在购买手机后的7天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地退货,无需提供任何理由;15天换货是指在购买手机后的15天内,如果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换货;1年保修是指在购买手机后的一年内,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免费维修或更换。
法律分析:1、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保修。
2、保修时限:机头保修时间为1年,附件的保修时间分别为:电池6个月,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1年,存储卡1年。(厂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3、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三包:超过包退、包换、保修时限的; 有人为损坏的(包括并不限于进水、受潮、跌落、挤压等);私自拆机的(在非厂家授权的维修站进行私拆私修的);使用不当配件造成损坏的(非原装等劣质配件造成的);无法提供、协议、保修卡等购买凭证的;非功能性故障的(一般厂家均不对外观问题承担保修,特殊情况厂家会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 消费者定作的;2、 鲜活易腐的;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 交付的报纸、期刊。
《三包政策》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三包的内容包括:保修、包换、包退。手机三包政策如下:
第一条:手机手机三包是国家队手机生产销售商最基本的要求,国家鼓励销售、生产者能够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加有利的政策,并且明确规定哪部分是由谁执行和负责的。这样一来接杜绝了销售商和厂家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出现。
第二条:国家规定,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时,一定要为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书,必须保证消费者可以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凭证和途径。
第三条:对于三包凭证的时限,国家也给出了规定。其中:移动电话的主机保修时间是一年。电池时间为半年、耳机、充电器、数据线等外接设备的时限是3个月,低于这些实践者不可以上市销售。
第四条:三包凭证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在三包凭证的有效期之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给销售商提出修理、换机、退货的权利,销售商也必须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但前提是消费者必须带好所需要的全部证件,尤其是三包凭证卡。
第五条:在三包有效期限内,消费者每一次的维修都会有维修记录产生,在维修两次之后还是无***常使用的话,消费者就有权向销售商提出申请,要求换机,销售商也不得有任何的异议为消费者更换。
扩展资料
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以购货 及三包凭证作为依据。因此,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销售者出具,检查是否附有三 包凭证;二是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带上三包凭证和有效;三是在日常生活中要 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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